证卡种类

读者卡申请条件

读者卡办理手续

读者卡功能与使用范围

读者卡

年满 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

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军人证、港澳通行证、台胞回乡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),填写《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》即可办理。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。

普通阅览室(开架、闭架)阅览

年满13-15周岁(含)少年儿童

由监护人陪同,持本人和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军人证、港澳通行证、台胞回乡证)原件和复印件,填写《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》(13-15周岁适用)即可办理。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。

总馆北区普通阅览室(开架)阅览,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区阅览、数字资源上网用机服务

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

12周岁及以下少年儿童

由监护人陪同,持本人和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军人证、学籍卡、港澳通行证、台胞回乡证)原件及复印件,填写《国家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》即可办理。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。

国家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区阅览及数字资源上网用机服务

第二代身份证

年满 16周岁的中国公民

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直接进入开架阅览室。

各开架阅览室阅览


国家图书馆读者卡/少年儿童馆读者卡办理时间及地点
  总馆北区:北区二层北侧
  1、自助办理读者卡时间(年满16周岁读者持第二代身份证)
      周一至周五:09:00—21:00
    周六与周日:09:00—17:00
  2、人工办卡及加减功能时间
      周一至周日:09:00—16:30。
  
  少年儿童馆:入口咨询台
    周一至周日:09:00—16:30。

  总馆南区:南区南门一层东侧
  1、自助办理读者卡时间(年满16周岁读者持第二代身份证)
        周一至周日:09:00—17:00
  2、人工办卡及加减功能时间
        周一至周日:09:00—16:30。
  
   古籍馆:古籍馆文津楼一层东侧(A206室)
  1、自助办理读者卡时间(年满16周岁读者持第二代身份证)
        周一至周五:09:00—17:00    
  2、人工办卡及加减功能时间
        周一至周日:09:00—16:30。
    
读者卡/第二代身份证/少年儿童馆读者卡使用方法
  读者在阅览室门口的验证处通过读卡机确认证件有效后,即可入内。
  持卡者须遵守国家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。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,其读者卡将被置停,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。
    
读者卡/ 少年儿童馆读者卡阅览功能年度注册办法
  读者卡、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的阅览功能实行注册制度。持卡三年后(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为一年),需到办证处验证注册。未如期注册的读者卡、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的阅览功能将被置停;如需恢复使用,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、读者卡到办证处办理验证注册手续,不得由他人代办。  

读者卡办理扩展功能的办法
  拓展功能主要有金融功能、外借功能。金融功能指读者卡具有的储值并在图书馆馆区内消费(仅限复印、打印消费)的功能,普通读者卡在馆区充值后即可获得金融功能,未满16周岁读者须由监护人到办证处代为人工办理。中国公民(年满16周岁)可以申请增加图书外借功能,办理中文图书外借功能交纳押金100元,办理外文图书外借功能交纳押金1000元。

读者卡退功能(退押金)的办法
  退功能(退押金)时,须还清所借图书,无未交纳款项后,由本人持读者卡、办理时所持的身份证件原件和押金收据退回押金;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,还须同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  读者卡各项功能的押金收据须妥善保存,遗失不补。退功能时,凭押金收据取回相应押金。
  押金收据确因不慎丢失,应主动挂失。在履行相应的退功能手续后,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取回押金;若委托他人办理无押金收据退押金时,还需同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年满13周岁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读者卡退功能(退预付款)办法
    退功能(退预付款)时,须由监护人办理,携带办卡时监护人及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。
    
读者卡/少年儿童馆读者卡挂失和补办办法
  读者卡/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丢失须到相应办证处挂失。若又找到原卡,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办证处解除挂失。未找到原读者卡,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工本费(5元/卡)补办新卡,原读者卡同时作废。押金仍然有效。
    
其他注意事项
  每人限办一张读者卡/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。
  读者卡/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只限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