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卡种类 |
读者卡申请条件 |
读者卡办理手续 |
读者卡功能与使用范围 |
读者卡 |
年满 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 |
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军人证、港澳通行证、台胞回乡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),填写《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》即可办理。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。 |
普通阅览室(开架、闭架)阅览 |
年满13-15周岁(含)少年儿童 |
由监护人陪同,持本人和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军人证、港澳通行证、台胞回乡证)原件和复印件,填写《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》(13-15周岁适用)即可办理。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。 |
总馆北区普通阅览室(开架)阅览,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区阅览、数字资源上网用机服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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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 | 12周岁及以下少年儿童 | 由监护人陪同,持本人和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军人证、学籍卡、港澳通行证、台胞回乡证)原件及复印件,填写《国家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》即可办理。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。 | 国家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区阅览及数字资源上网用机服务 |
第二代身份证 | 年满 16周岁的中国公民 | 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直接进入开架阅览室。 | 各开架阅览室阅览 |
国家图书馆读者卡/少年儿童馆读者卡办理时间及地点
总馆北区:北区二层北侧
1、自助办理读者卡时间(年满16周岁读者持第二代身份证)
周一至周五:09:00—21:00
周六与周日:09:00—17:00
2、人工办卡及加减功能时间
周一至周日:09:00—16:30。
少年儿童馆:入口咨询台
周一至周日:09:00—16:30。
总馆南区:南区南门一层东侧
1、自助办理读者卡时间(年满16周岁读者持第二代身份证)
周一至周日:09:00—17:00
2、人工办卡及加减功能时间
周一至周日:09:00—16:30。
古籍馆:古籍馆文津楼一层东侧(A206室)
1、自助办理读者卡时间(年满16周岁读者持第二代身份证)
周一至周五:09:00—17:00
2、人工办卡及加减功能时间
周一至周日:09:00—16:30。
读者卡/第二代身份证/少年儿童馆读者卡使用方法
读者在阅览室门口的验证处通过读卡机确认证件有效后,即可入内。
持卡者须遵守国家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。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,其读者卡将被置停,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。
读者卡/ 少年儿童馆读者卡阅览功能年度注册办法
读者卡、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的阅览功能实行注册制度。持卡三年后(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为一年),需到办证处验证注册。未如期注册的读者卡、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的阅览功能将被置停;如需恢复使用,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、读者卡到办证处办理验证注册手续,不得由他人代办。
读者卡办理扩展功能的办法
拓展功能主要有金融功能、外借功能。金融功能指读者卡具有的储值并在图书馆馆区内消费(仅限复印、打印消费)的功能,普通读者卡在馆区充值后即可获得金融功能,未满16周岁读者须由监护人到办证处代为人工办理。中国公民(年满16周岁)可以申请增加图书外借功能,办理中文图书外借功能交纳押金100元,办理外文图书外借功能交纳押金1000元。
读者卡退功能(退押金)的办法
退功能(退押金)时,须还清所借图书,无未交纳款项后,由本人持读者卡、办理时所持的身份证件原件和押金收据退回押金;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,还须同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读者卡各项功能的押金收据须妥善保存,遗失不补。退功能时,凭押金收据取回相应押金。
押金收据确因不慎丢失,应主动挂失。在履行相应的退功能手续后,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取回押金;若委托他人办理无押金收据退押金时,还需同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年满13周岁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读者卡退功能(退预付款)办法
退功能(退预付款)时,须由监护人办理,携带办卡时监护人及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。
读者卡/少年儿童馆读者卡挂失和补办办法
读者卡/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丢失须到相应办证处挂失。若又找到原卡,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办证处解除挂失。未找到原读者卡,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工本费(5元/卡)补办新卡,原读者卡同时作废。押金仍然有效。
其他注意事项
每人限办一张读者卡/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。
读者卡/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只限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。